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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关于发布西洞庭管理区2024年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来源:区发改局 2024-11-29 10:04 字体:【

根据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对区本级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修订了《西洞庭管理区2024年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目录清单将根据收费政策调整实施动态调整。

附件:1.2024年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2024年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此页无正文)

西洞庭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1

2024年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截至2024年11月)

序号

部门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立项
级次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备注

发改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中央

中发〔2001〕9号,国发〔2008〕4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税〔2019〕53号,财税〔2020〕5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2019年第76号,湘财综〔2015〕5号,湘发改价费规〔2022〕84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70号

计费面积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512元/m2


公安

1

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0元/证,机动车登记证工本费10元/证,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证。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包括所附照片的拍摄和照片塑封费,补发证10元/证;机动车登记证补发证10元/证;机动车驾驶证补发证10元/证。



2

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8元/证

首次免征,丢失、损坏补办收取费用。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及微机打印、人像扫描费,每增加或变更打印户籍簿内芯每页2元。



3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元/证;②第二代临时身份证10元/证③丢失补领或损毁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40元/证。

首次免征,到期补办收取费用。农村五保户、贫困户、、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和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生活有困难的居民,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在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证明免效。

教育

1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中央

《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教财〔2020〕5号,湘发改价费规〔2020〕659号,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常发改价费〔2021〕212号,常发改价费〔2023〕346号

1.西洞庭管理区中心幼儿园是一级园保教费收费标准:600元/生·月;2.望洲幼儿园、祝丰幼儿园、龙泉幼儿园、金凤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350元/生·月.

 




2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教财〔2020〕5号,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湘发改价费规〔2023〕611号

西洞庭管理区一中1、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800元/期。2、普通高中住宿费:300元/生·期。


人社局


考试考务费

中央

湘价费〔2012〕101号、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

50/人


水利

1

水资源费

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11)19号,财综(2008) 79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财税(2020)15号,湘发改价费规(2020)647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473号,湘财税(2024)6号

地下水:公共供水取水0.15元/立方米;其他取水,供水管网未覆盖区0.2元/立方米。




2

水土保持补偿费

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473号,财税(2023)9号

1、一般性建设项目1.0元/平方米。2、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1.0元/平方米;开采期间0.7元/吨。3、取土、挖砂、采石及烧制砖、瓦、瓷和石灰,1.0元/立方米。4、排放废弃土、石、渣,1.0元/立方米。


卫健

1

预防接种服务费

中央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湘发改价费规(2022)943号

20元/剂次

在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时收取。预防接种服务成本包括健康状况询问、知情告知、注射、留观、接种记录、耗材(含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注射器、各种消毒剂、棉球、棉签、纱布等)等费用



2

疫苗储存运输费

省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国务院令第668号,财税(2020)17号,湘发改价费规(2022)943号

9.5元/剂次

对非免疫规划疫苗收取



3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

省级

国发明电(2020)14号,湘财税(2020)12号,湘医保发(2022)27号,湘发改价费规(2022)943号

只做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是9元/人,

试剂盒另外加收4元


住建局


污水处理费

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湘财综(2015)19号,湘发改价费(2020)29号、湘发改价费(2020)517号,常价服(2015)54号,西发字(2016)53号

收费标准为居民用水0.85元/吨,非居民用水1.2元/吨


自然资源

1

土地复垦费

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湘财综(2008)68号,湘财综(2015)5号,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根据土地破坏程度和复垦工作量确定




2

土地闲置费

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21〕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 公告2019年第7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年第12号,湘财综(2015)5号,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土地成交价款的20%




3

不动产登记费

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办发(2020) 23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湘中小组(2019) 1号,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住宅类80元/件,

非住宅类550元/件,

证书工本费10元/证。




4

耕地开垦费

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湘政办发(2019)38号,湘财综(2015)5号,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优等:水田78000元/亩,旱地52000元/亩

高等:水田74000元/亩,旱地46000元/亩

中等:水田66000元/亩,旱地38000元/亩

低等:水田59000元/亩,旱地37000元/亩



附件2

2024年西洞庭管理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截至2024年10月)

序号

部门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立项
级次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备  注

发改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中央

中发〔2001〕9号,国发〔2008〕4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税〔2019〕53号,财税〔2020〕5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2019年第76号,湘财综〔2015〕5号,湘发改价费规〔2022〕84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70号

计费面积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512元/m2


公安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0元/证,机动车登记证工本费10元/证,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证。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包括所附照片的拍摄和照片塑封费,补发证10元/证;机动车登记证补发证10元/证;机动车驾驶证补发证10元/证。

水利


水资源费

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 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11)1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财税(2020)15号,湘发改价费规(2020)647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473号,湘财税(2024)6号

 

地下水:公共供水取水0.15元/立方米;其他取水,供水管网未覆盖区0.2元/立方米。


水利


水土保持补偿费

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473号,财税(2023)9号

1、一般性建设项目1.0元/平方米。2、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1.0元/平方米;开采期间0.7

元/吨。3、取土、挖砂、采石及烧制砖、瓦、瓷和石灰,1.0元/立方米。4、排放废弃土、石、渣,1.0元/立方米。


住建局


污水处理费

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湘财综(2015)19号,湘发改价费(2020)29号、湘发改价费(2020)517号,常价服(2015)54号,西发字(2016)53号

收费标准为居民用水0.85元/吨,非居民用水1.2元/吨


自然资源

1

土地复垦费

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湘财综(2008)68号,湘财综(2015)5号,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根据土地破坏程度和复垦工作量确定




2

土地闲置费

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21〕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 公告2019年第7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年第12号,湘财综(2015)5号,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土地成交价款的20%




3

不动产登记费

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办发(2020) 23号, 财税(2014) 77号, 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 45号, 财税, (2019〕5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湘中小组(2019) I号,湘发改价费(2019) 597号

住宅类80元/件,

非住宅类550元/件,

证书工本费10元/证。




4

耕地开垦费

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湘政办发(2019)38号,湘财综(2015)5号,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优等:水田78000元/亩,旱地52000元/亩

高等:水田74000元/亩,旱地46000元/亩

中等:水田66000元/亩,旱地38000元/亩

低等:水田59000元/亩,旱地37000元/亩


备注:

1、以上清单不含中央部门和单位在我区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费属于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3、人防工程及设施毁损赔(补)偿费不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改作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对人防工程及设施造成毁损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依法赔偿损失。

4、破损公路及公路设施赔补偿费和公路占用费不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改作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造成公路及公路设施破损以及占用公路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依法进行赔偿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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