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第31号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第31号):
水利部门负责监管采砂区域,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管采砂船,管砂的不管船,管船的不管砂,造成了监管执法的真空地带,导致非法采砂行为长期屡禁不止。
主体责任单位:西洞庭管理区
监管责任单位: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目标:进一步排查河道采砂情况,建立健全河道采砂行业长效管控机制,强化河道采砂行业监管。
整改措施:
加大河道采砂行业执法力度,对非法采砂行为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
整改完成情况:
已排查整改。
经我区水利局排查,西洞庭管理区属于洞庭湖流域,境内无大江大河流经,没有河道采砂经营活动、辖区内无砂石码头堆场,顾不涉及此类问题整改,下阶段将加强排查,如发现相关问题发生将严格按上级要求进行整改。
达到了预期整改目标,将持续推进。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西洞庭管理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6日-8月30日
受理部门:西洞庭管理区环保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7508025
联系地址: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环保局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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