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适老专区>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实行有奖举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有关线索的通告

来源:西洞庭管理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12-31 15:34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西洞庭管理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有关线索有奖举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有近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的。

2.私自接纳、容留14天内国外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西人员且隐瞒不报的。

3.非法入境来(返)西人员。

4.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且未在居住地村(社区)登记、未隔离观察的。

5.健康码为红色不按要求报告的。

6.发现违规、非法进口冷链食品的,广大居民可通过电话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区市场监管局举报。

二、举报方式及受理

1.对上述线索,广大居民可通过电话向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举报电话如下:

西洞庭管理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736-7509085;

西洞庭管理区市场监管局:0736-7500315;

龙泉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736-7503716;

金凤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736-7504808;

祝丰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736-7505608;

2.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详细居住地址、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情况,以及本人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

3.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立即反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核查确认,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三、奖励措施

对上述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人员信息举报人经济奖励200元,给予冷链食品举报人经济奖励500元,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四、有关要求

1.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同时,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本通告由西洞庭管理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西洞庭管理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31日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