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迅速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长江禁渔工作部署,保护区域生态平衡,7月17日,区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畜牧水产中心、组宣部、水利局联合行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检查现场
此次行动主要针对我区农贸市场、餐饮店,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有经营、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是否销售非法捕捞工具,是否使用含有“野生”、“河鲜”等字样的店招和广告宣传。
检查中发现,我区部分市场主体存在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以及销售野生渔获物的现象,执法人员要求经营户立即整改,建立进货台账,确保经营销售的鱼类必须来源可靠、可追溯,对个人销售野生渔获物的进行劝退,并宣传教育市民不捕、不买、不食野味,杜绝野生鱼进入市场。坚决打赢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攻坚战。
通讯员: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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