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解读

2021-12-23 10:09 来源: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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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推动全区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热潮,根据省委、市委部署,区党委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宣讲工作。12月底前,采取集中宣讲报告会、专题宣讲、微宣讲等多种形式进行宣讲。

二、具体宣讲安排

1.邀请市委宣讲团来西宣讲。利用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动对接市委宣讲团,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到我区开展宣讲活动。

2.区党委领导宣讲。区党委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到分管部门、联系点等以报告会、调研座谈、互动交流等形式带头宣讲。

3.组织开展区党委宣讲团集中宣讲。区党委宣讲团成员分赴基层开展宣讲。12月底,完成集中宣讲,实现全覆盖。

4.组织开展微宣讲。各基层党组织根据本地实际,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屋场会等载体,面向基层干部群众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基层微宣讲活动,解疑释惑、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三、组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区党委宣讲团”,区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辛勤担任区党委宣讲团团长,赵延森、糜磊、刘汉强、孟维、吴籽剑、朱金灵、文勇、马慧明、戴缙舒担任区党委宣讲团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