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盐价格销售行为提醒告诫函
全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受突发因素影响,食盐成为消费者购买的热门商品,市场需求呈现一定程度的上涨,个别地方终端食盐市场出现缺货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现对我区各食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食盐市场价格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二、不得借突发因素大幅提高食盐的销售价格,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三、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我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食盐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应,严肃查处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通过拨打电话1231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经营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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