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洞庭管理区常德宏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10·11”起重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为确保事故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湘安办发〔2022〕2号)要求,区安委办组织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工会、区纪委监工委、区科工局、区住建局、龙泉街道办事“西洞庭管理区常德宏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10·11”起重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对常德宏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10·11”起重伤害事故(以下简称“10·11”起重事故)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评估组制定了《西洞庭管理区常德宏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10·11”起重伤害事故评估工作方案》,组织被评估单位开展自评,评估组深入涉事企业开展现场评估工作,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交流座谈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常德宏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根据调查认定,常德宏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事故负有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10月20日,西洞庭管理区根据相关要求向市应急局进行了移送,经过市局立案调查于2023年1月18日向常德宏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应急罚〔2023〕3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常德宏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30万元整。常德宏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对相关行政处罚无异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缴纳了罚金。
(二)对常德宏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叶某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根据调查认定,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10月20日,西洞庭管理区根据相关要求向市应急局进行了移送,经过市局立案调查于2023年1月18日向常德宏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叶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应急罚〔2023〕2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给予常德宏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叶某行政处罚34925.69元,,叶某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缴纳了罚金。
(三)对常德宏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陈某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根据调查认定,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10月20日,西洞庭管理区根据相关要求向市应急局进行了移送,经过市局立案调查于2023年1月18日向常德宏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陈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应急罚〔2023〕1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给予常德宏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陈某行政处罚16742.27元整,,陈某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缴纳了罚金。
(四)对该起事故安全责任事故中叶某、陈某、李某某、邹某4名人员涉及违法犯罪线索移送西洞庭管理区公安分局,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五)龙泉街道办事处在该起事故中负有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有差距,向区管委会作出了书面检讨。
(六)西洞庭管理区住建局在该起事故中负有行业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有差距,向区管委会作出了书面检讨。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10·11”一般事故发生后,常德宏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围绕事故深入剖析,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中的整改措施意见抓好落实。一是公司组织深入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强化依法治安意识,坚守法治底线,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对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针对安全生产教育开展培训、对现场安全管理、岗位操作规程存在的漏洞,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强化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三是加强公司教育培训,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学习计划,有针对性对包括临聘人员、项目承包(承租)人员在内的所有人员,实施全员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提升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危险辨识能力,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四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定期、不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发现存在危险因素,立即撤出人员,停止作业。五是严格现场管理,单项作业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吊装作业前,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吊装作业方案,并组织学习,实行技术交底,作业时严格控制进入危险作业区域人员。六是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自救演练,提高安全自保、互保技能。
“10·11”一般事故发生后,区住建局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住建领域专项安全隐患大排查;二是召集有关企业开展警示约谈会剖析事故案例,对辖区住建领域内涉及吊装作业企业的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10·11”一般事故发生后,龙泉街道办事处深刻汲取本次事故教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责任管理机制。加大对辖区吊装企业的情况的掌握,积极与行业部门对接,按照区安委办下发的联点帮扶机制定期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
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评估组通过评估,认为常德宏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均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但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认真建立双重预防机制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三是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加强对灵活用工的管理。
评估意见
经评估组评估,具体评估意见如下:“10·11”一般起重事故中所有事故责任单位行政处罚均已执行到位;事故发生企业能够及时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注重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西洞庭管理区常德宏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10·11”起重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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