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洞庭管理区2024年租赁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西洞庭管理区住房保障工作,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做好我区市场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年2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年17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建房[2015]年4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申报条件
市场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保障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家庭和无房家庭;第二类在区内无房租房居住的外来就业人员及引进人才。
(一)中低收入家庭中住房困难家庭和无房家庭申请市场租赁住房租金补贴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西洞庭常住户口,在西洞庭管理区租房居住满1年以上;
2、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m2以下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m2以下的家庭,每核算15 m2申请人员减员一人(例如家庭申请人口3人,自有住房23 m2,满足一个15 m2,那么可享受2人户核减补差补贴标准),有房屋交易的须满5年(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
3、申请以家庭为单位,人均月收入3000元以下的家庭;
4、无自主产权的房屋,5年内无上市交易自主房屋记录;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二)在区内无房租房居住的外来就业人员及引进人才申请租金补贴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园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家庭和单身个人;
2、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后进入企业工作的人员;企业及机关单位引进的专业人才;
3、有稳定职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
4、在园区内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依法经营和纳税3年以上的创业人员。
另外,申请人单身、离异或申请人为独生子女(含配偶)以及65周岁以上的,须核查直系亲属有无住房资助能力(住房资助能力标准: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在户籍所在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达到或超过35平方米的)。
二、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
市场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以家庭为单位每季度发放一次补贴。
三、申报地点
居住房屋所在居委会。
四、申报审核程序
1、申报: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共同申请人户口簿到租住房屋所在居委会申报。
2、初审: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社区领取申请、审核表后,到相关部门核查办理,手续办理完毕后,将资料交社区。社区整理资料,报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
3、复审:区住保办对通过初审的对象采取资料审查、入户调查、邻里求证等方式进行复审。
4、终审:区住保办领导小组组织纪检、监督、民政、财政等有关单位对通过复审的对象进行终审。
5、公示:初审、复审通过的对象分别由社区和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内公示;终审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由区住保办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6、补贴发放:由区住保办通过一卡通发放给保障对象。
五、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必备的资料
1、申请人所写的租金补贴申请;
2、西洞庭管理区租金补贴申请审核表和补贴合同;
3、申请人所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和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灵活就业人员由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7、申请人所租房屋的房屋租赁登记许可证、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协议、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8、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提供由管理区房管局开具的家庭成员在管理区范围内无房的证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m2以下的家庭,需提供房管局开具的唯一住房证明。
9、农业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10、残疾证、低保证、离婚证(本条所列证件的复印件,申请人根据家庭实际情况予以提供);
六、严格工作纪律,强化约束机制
1、龙泉街道、金凤街道和祝丰镇要切实加强对各社区居委会和村的工作指导,抓好督促落实,并对申请对象进行认真审核。社区居委会和村主要对申请人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区住保办主要对申请人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复核。
2、住房保障对象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申请登记,如出现不符合条件冒领租赁补贴或骗购保障性住房行为的,对其停止实施保障,责令追回补贴资金。
3、对申请程序不符合规定,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申报中弄虚作假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实行行政问责;对在工作中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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