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西洞庭管理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街道(镇)、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及驻区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党委、管委研究同意,决定调整西洞庭管理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总 河 长:刘爱军 区党委书记
李智勇 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区级河长湖长:王 亮 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担任白芷湖湖长、冲柳高水北段河长)
郭 蕾 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担任冲柳高水南段、沙河河长)
谈海波 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兼任区河长办主任,担任牛屎湖湖长)
成 员:蔡 军 公安分局局长
周 昂 区纪委副书记、监工委副主任
孟 维 区办公室主任
糜 磊 区组宣部部长
许光才 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司法局局长
韩 巍 区发改局局长
刘汉强 区教育局局长
丰伟华 区科工局局长
彭国江 区民政局局长
文 勇 区财政局局长
刘玉文 区审计局局长
朱金灵 区人社局局长
袁 平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聂国志 区住建(交通)局局长
郭建刚 区应急(水利)局局长
赵延森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管 政 区卫健局局长
郭智慧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周 仪 生环分局局长
李柏樟 团区委书记
李晓烽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肖立波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业锋 国网西洞庭供电公司总经理
谭 珂 区农投公司董事长
区级河长湖长主要负责落实上级河长湖长部署的工作;对责任河湖进行日常巡查(每季度巡查一次以上),及时组织问题整改;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和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解决责任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区域间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督促下一级河长湖长及本级相关部门处理和解决责任河湖出现的问题、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对其履职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
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水利)局,承担日常工作。由区领导任河长湖长的河湖明确由相关成员单位作为河长制湖长制责任联系单位,协助区级河长湖长开展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组织召开相关河长湖长会议、协调河长湖长开展巡河巡湖、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等。
今后,西洞庭管理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区级河长湖长设置方案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 件
区级河长湖长设置方案
河 长 | 姓 名 | 职 务 | 所负责河湖 | 责任联系单位 |
总河长 | 刘爱军 | 区党委书记 | ||
李智勇 | 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 |||
区级河长湖长 | 王亮 | 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 白芷湖、冲柳高水(北段) | 农投公司 金凤街道办事处 |
郭 蕾 | 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 沙河、冲柳高水(南段) | 住建(交通)局 龙泉街道办事处 | |
谈海波 | 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 牛屎湖 | 应急(水利)局 祝丰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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