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第45号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第45号):环保队伍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环境执法车辆装备得不到保障,市级环境监察机构无固定执法车辆,8个区县(市)无执法车辆。各级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不足。
主体责任单位:西洞庭管理区
监管责任单位: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目标措施:
加强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引进;将环保执法纳入行政执法序列,加强环保执法车辆保障;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采样分析能力,完善全区大气、水自动监测点位和网格化监管能力建设。
整改完成情况:
已整改完成。
1.认真做好常德西洞庭管理区环境保护局垂改筹建工作。积极与市生态环境局对接,请求垂直管理,并配备专业环保技术人员。
2.通过购买第三方专业环保监测服务,壮大园区环保技术力量。通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并对问题进行了交办整改,提升了环境质量。
3.将环境监察监测工作和环保督察工作纳入2019年区财政预算中,加大资金投入。环境执法已和市局签订委托协议,纳入了执法序列。
4.争取专项资金60万元,区财政配套120万元完成了西洞庭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争取了土壤专项资金180万元,完成了土壤监测能力建设。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西洞庭管理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6日-8月30日
受理部门:西洞庭管理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7508028
联系地址: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环境保护局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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