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洞庭湖区城市水污染问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常德市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对洞庭湖区城市水污染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编号5):洞庭湖区城市水污染问题比较严重,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普遍滞后,除个别新区外,绝大多数城市仍在使用雨污合流的排水系统,大量超标污水排入河湖。2018年6月和9月湖南省采样监测数据显示,有近四分之一的入河(湖)主要排污口水质超标。
主体责任单位: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监管责任单位:常德市住建局
整改目标: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改造,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
整改措施: 1.开展市政排口和污水管网系统排查。组织开展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系统、处理系统、市政排口系统排查。以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为单元,摸清排水管网和市政排口情况,全面排查错接混接、老旧破损、倒灌溢流等问题,根据排查结果绘制现状排水分区图和污水收集管网图,并以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为单元制定排水系统现状问题清单。
2.以问题为导向加快整改。针对雨污合流、错接混接、老旧破损管网问题和市政排口问题编制整改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制改造。城市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哲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管道截流、调蓄等措施降低溢流频次,采取快速净化措施对合流制溢流污染进行处理后排放,逐步降低雨季污染物入河湖量。
3.严格管网工程竣工验收,执行排水许可制度,项目实施中,强化全方位、全员、全过程管理;建设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及时进行竣工测绘、管网检测,办理持水许可,并组织工程验收。未经竣工测绘、管网检测和未办理排水许可的管网不予验收,过程管理混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不到位的项目不予验收。
4.2020年12月31日前,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
5.按规定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水质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溯源,查明原因;对非法排污的,依法严肃处理。
6.严格排水执法,打击排水管道私接、乱接、混接行为。加大城区排水执法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个人及企业违法违规排放污水行为,对拒绝整改或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在媒体上曝光。
7.配合开展责任调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
1、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完善了雨污管网图;2、加快城区合流制污水管网改造工程,芙蓉路新建雨污管网3.6KM,芙蓉东路、西路沿线企业已接入市政管网。排水管网改造阶段性目标已完成,城市污水直排得到解决。3、加强对企业排污违规行为处理,予以公示。4、加强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水质检测,结果合格。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 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1日
受理部门: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736-7508818
联系地址: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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