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终止西洞庭沙河综合治理项目国有农用地上房屋征地拆迁工作的公告
2016年11月30日,区国土资源局发布《西洞庭管理区国土资源局拟收回国有土地公告》(西国土拟收字〔2016〕6号);2016年12月5日,区管委发布《收回国有土地公告》(常西管收告字〔2016〕6号),为开展沙河水系综合治理项目,明确将范围北至清明垱机埠、南至广益路,南北全长5100米,沙河沿线200米以内的国有土地纳入征收范围。经2018年第六次区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缩减沙河水系综合治理项目投资规模,并相应调整了项目实施范围。该项目已于2020年6月完工验收。
因沙河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范围已调整,且项目已建成,原规划范围内尚未征收的土地和房屋将不再被纳入征拆范围。经区管委研究决定,现终止《西洞庭管理区国土资源局拟收回国有土地公告》(西国土拟收字〔2016〕6号)、《收回国有土地公告》(常西管收告字〔2016〕6号)中涉及沙河水系综合治理项目相关征地拆迁工作。
公示期为7日(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7日),以上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自然资源局206办公室书面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1:西洞庭沙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勘测定界图

附件2:西洞庭沙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缩减工程内容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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