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指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目标:持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力度,遏制露天焚烧秸秆频发的势头,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程度,大力推广水稻低茬收割还、离田措施,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召开全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专题调度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分工。通过公众号、微信群、宣传车、“村村响”广播等多种载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与禁烧教育,积极营造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烧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制定印发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及配套资金使用细则,系统明确奖补内容、执行标准、操作流程与资金管理要求,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三是持续推进区农投公司与中农再生资源合作社合作,加快推进秸秆规模化收储,有效促进秸秆处理体系向专业化、市场化发展。
主体责任单位:中共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委员会、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牵头验收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验收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完成情况:
1.强化部署,广泛宣传。组织召开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调度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利用公众号、微信群、宣传车、“村村响”广播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与教育引导,营造秸秆综合利用与全面禁烧的良好氛围。
2.完善政策,细化奖补。制定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及配套资金使用细则,系统明确奖补内容、执行标准、操作流程与资金管理要求,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一是还田环节,对实施机械化还田并达到规定标准的主体,按15元/亩予以补助。二是离田环节,对完成打捆离田并运至收储点的主体,按5元/亩予以补助。三是收储运环节,按收储秸秆类型实行差异化补贴(如玉米、青蒿等较难处理秸秆100元/吨,水稻秸秆5元/吨);对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收储中心(点),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3.培育主体,增强实效。积极引导区农投公司与中农再生资源合作社深化合作,依托政策激励推进秸秆规模化收储。截至目前,全区已收储青蒿秸秆336.28吨,完成水稻秸秆打捆离田3.98万亩,并与15个村(社区)签订收储协议。支持常德西洞庭区农投瑞谷种植专业合作社建成集收储、初加工于一体的区域性秸秆饲料化基地,该基地占地约50亩,年处理能力达2–3万吨,累计已收储水稻秸秆1.31万吨。落实厂房建设奖补60万元及收储还(离)田补贴67万元,有效推动秸秆收储运体系向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发展。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0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36-7508009
联系地址:西洞庭管理区龙泉街道龙泉街303号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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