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西洞庭分局关于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澧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70号)和《湖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指南》(2016年5月)要求,我区拟对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澧水饮用水水源水源地划分保护区,现对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3日至4月9日
联系人:张成 0736-7508028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澧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序号 | 饮用水水源地名称 | 所在市州 | 所在县区 | 所在乡镇 | 所在流域 | 类型 | 水源地对应水厂名称 | 服务城镇 | 规模 | 保护级别 | 保护区范围文字描述 | |
水域 | 陆域 | |||||||||||
1 |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澧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常德市 | 西洞庭管理区 | 祝丰镇 | 澧水 | 河流 |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金凤地表水厂 | 西洞庭管理区 | 千吨万人 | 一级 |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下游100米的河道水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至两岸防洪堤迎水面堤肩。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水域上边界上溯2000米、下边界下延200米的河道水域。 | 一、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至两岸防洪堤背水侧堤脚(一级保护区除外)。 | ||||||||||
准保护区 | / | |||||||||||
同时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管理,在保护区内需遵守以下规定:
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他有害废弃物;
禁止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及废弃坑储存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
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
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
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垃圾、粪便和其他有害废弃物;
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通过本区;
禁止建设油库;
禁止建立墓地;
禁止承压水和潜水的混合开采,做好潜水的止水措施;
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
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车辆不准进入保护区;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
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活动;
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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