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洞庭管理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出台后,湖南省宣传贯彻力度还有不足,未制定落实方案”问题(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西洞庭管理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27):市编号27《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出台后,湖南省宣传贯彻力度还有不足,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
整改目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方案,加大宣传普及力度,促进沅水、澧水流域及西洞庭湖区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辖区生态安全。
整改措施:
1.制定《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严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则、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区发改局协调作用,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3.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纳入普法内容,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集中宣传月,推动长江保护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营造全社会共抓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氛围。
主体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配合整改单位:区应急管理区、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科工局、生环分局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西洞庭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7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
联系电话:0736-7508030
联系地址: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大楼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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