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2021年中晚稻临储粮食收购价格和各项费用标准的通知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七部门单位《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全省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湘粮调〔2021〕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管委研究,决定按照2021年中晚稻临储粮食收购价格和各项费用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执行收购价格
根据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七部门单位《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全省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湘粮调〔2021〕80号)文件精神,集合我区实际研究决定,对2021年生产且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但符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的粮食(镉含量0.2-0.4mg/kg),按照三等标准品中晚籼稻的到库价每百市斤120元收购;对2021年生产且超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的粮食(镉含量超过0.4mg/kg),按照三等标准品中晚籼稻的到库价每百斤110元收购,且只能作为饲料原料或工业用粮。
二、关于临储粮食的收购费、保管费、定额损耗、贷款利息、处置价差亏损补贴、拍卖交易费等标准
1.收购工作费用标准。根据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七部门单位《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全省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湘粮调〔2021〕80号)文件规定,按照每吨25元收购。
2.保管费和贷款利息标准。参照周边区县的标准,按照每吨每年80元保管费标准计算和4.05%贷款利息补贴。
3.定额损耗标准。根据《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粮调〔2021]128号)文件规定,储备粮原粮的保管自然损耗定额为:储存6个月以内的,不超过 0.1%;储存 6个月以上 12 个月以内的,不超过 0.15%。
4.每百市斤处置价差亏损补贴标准。按照每百市斤收购价减去每百市斤竞拍处置销售价执行。
5.每百市斤拍卖交易费标准。按照每百市斤竞拍处置销售价乘以交易手续费0.1%执行。
三、中晚稻临储收购库点设置
根据就近原则,经研究决定,我区中晚稻临储收购库点为西湖兄弟粮油加工厂,详细地址为西湖区西湖镇东湖社区。
四、其他事项按照《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2021年临储粮食收购销售处置方案》的通知》文件执行。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西洞庭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29日
公示部门: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
联系电话:0736-7508030
联系地址: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大楼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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