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污许可证载明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证后监管缺失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现对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第十一号):排污单位按照要求设置排污口、开展自行监测、严控污染排放等。检查中发现,一些县市区在执行中还存在排污许可证载明信息与实际情况不致,填报的生产规模、生产设施、污染物排放去向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影响监管成效。有的地方发证后监管缺失,过多依靠自行监测结果,随机抽检机制建设滞后,造成监管盲区。
主体责任单位: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监管责任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根据上级排污许可质量核查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提升我区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确保排污许可证载明信息与企业实际建设运营情况基本一致。提升证后监管水平,填补监管盲区。
整改措施:配合市局支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依法对全区持证单位进行监督管理;配合省、市两级对全区排污许可持证情况进行质量核查,全方位提升排污许可管理水平。今后,将对企业监督性监测工作纳入年度监测计划,解决了过多依靠自行监测的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生态环境局西洞庭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4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西洞庭分局
联系电话:0736-7505110
联系地址: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龙泉街道办长沙路5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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