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4年第6次集中(扩大)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次专题学习
7月4日,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4年第6次集中(扩大)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次专题学习,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全区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走深走实。区党委书记刘爱军主持学习并作总结讲话。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李智勇及全体区级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邀请了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梁敏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解读》专题辅导报告。梁敏以“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主题,从为何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如何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条例》解读三个方面进行专题辅导。
区党委书记刘爱军
会前,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进行了自学。会上,王亮、谈海波、龙韬分别做学习研讨发言。
刘爱军指出,要持续抓好党纪学习教育,不断深学细研,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把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刘爱军强调,要把握明纪的内涵。党员干部要通过把握明纪的定义、明纪的定位和明纪的要求,全面掌握内涵与外延,并严格按照党纪要求行事,时刻严明党的纪律,始终铭记于心,真正搞清楚什么是明纪,真正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理解明纪的意义。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明纪是杜绝“无知者无畏”的重要抓手,是推动“知而深深畏”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大知者无需畏”的重要途径,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的问题。要找准明纪的路径。党员干部要深化理论学习,及时学习掌握党的最新纪律要求,做到与时俱进,同时不断收获新的感触和体会,做到常学常新;要强化警示教育,通过以案明纪、以案促治,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要优化方式方法,通过立足岗位职责和融入日常生活,引导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始终做到忠诚廉洁、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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