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领导督查“两节”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
10月2号上午,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周胜,纪委书记蔡凯带领办公室、纪委、政法委、公安、国税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全区国庆、中秋期间各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先后前往小车班、电力公司、拆迁办、步步高超市、亿克隆超市、金凤自来水厂、金凤街道办、龙泉街道办、祝丰镇,重点就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封存、公款消费情况,以及一镇两办、自来水厂等涉及民生的重点企业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督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区于国庆、中秋来临之际,下发《关于严明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要加强单位内部值班值守制度,维护全区“两节”期间安全稳定。
督查发现,全区21台公务用车除1台事业单位公务车不在指定位置停放以外,余下20台均停放指定位置;暂未发现干部违规公款消费行为;各单位两节期间均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全部在岗。
通讯员:胡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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