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召开河湖“清四乱”工作调度会
12月5日下午,我区河湖“清四乱”工作调度会在水利局三楼会议召开。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彭海涛出席并主持会议,区水利局、国土局、农业局、环保局以及两办一镇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全区目前 “清四乱”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全面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对围垦河湖、侵占水域洲滩等“乱占”行为,要按照“谁占用、谁恢复”原则依法责令限期恢复原貌;对非法采砂、取土等“乱采”行为,要强化联合执法打击,严管严控采砂、运砂船舶及相关车辆;对倾倒垃圾、废弃物等“乱堆”行为,要依法责令限期清理整治,恢复河湖原貌;对非法建设及壅水、阻水严重等“乱建”行为,要按照“谁建设、谁拆除”的原则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者依法强制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其他建(构)筑物要制定退出方案,全面有序清除。
彭海涛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再动员、再鼓劲,把责任担起来;要再明责、再加压,把决心表出来;要再造势、再宣传,把高潮掀起来;要再明时、再落实,把节点把握好。根据工作的难易程度分步推进,对私搭乱建的矮围在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在2019年5月1日前完成整治。各相关单位要形成联动、协同推进,确保河湖“清四乱”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各参会人员还递交了治理“清四乱”工作责任状。
通讯员:刘婷婷 曾庆梁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