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某某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
信访人:彭某某
信访时间:2024年7月27日
信访件编号:WT430000202407027489
主要诉求:反映无法办理网签生育登记的问题。
责任单位:龙泉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7503362)
答复处理意见:经调查,信访人彭某某已于2020年5月1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登记结婚。根据我省人口管理原则,对象婚嫁外省后,信息应移交外省,亦不属于我地管理对象。且信访人从未在龙泉街道相关社区进行过信息修改或登记,系统仍然显示其为未婚状态。
基于信访人已属于外省管理的情况,为避免多地重复管理、管理混乱的情况,工作人员告知了其登记的具体过程,并给出以下三点建议:一是到婚姻登记地男方所在社区进行生育登记。二是就近在工作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三是如果要在我省女方户籍地办理,需携带相关资料到社区进行核实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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