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支情况
九、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第一部分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财政局位于西洞庭管理区长沙路520号,属行政单位,实行县级独立预算管理,设立了金库。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负责编制管理区财政预算及财源建设;
2.负责管理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3.负责国家政策制度规定范围内的资金组织及分配;
4.负责管理区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管理区财务人员管理,组织、协调会计委派工作;
6.负责管理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税费的征管协调工作;
8.负责机关各部门的经费报账与工资发放工作;
9.负责管理区各项资金的争取、使用与管理工作;
10.负责联系协调住房公积金管理。
(二)机构设置
区财政局为全额拨款、报账制单位,对口常德市财政局各科室设立办公室、国库股、预算股、非税股、社保股、农业股、企业股、教科文股、乡财股、经建股、绩效评价股、行政政法股、资环股、监督检查股、综合规划股、税政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外经股、财源办、债管办、金融办、国资委、采购办、机关党委等。
区财政局现有全额拨款在职人员35人,其中:公务员9人,参管人员2人,事业编制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2人(其中财政局3人,两西税务局8人和银行代理金库1人),退休人员1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设有2个二级机构,分别是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国库集中支付局和工资发放中心,均纳入我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财政局2024年所有收入、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政府投资财政(预决算)评审专项、财政债券申报服务费、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国有资产评估处置、财政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等。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
1.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52.4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5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32万元,占31.95%,项目支出648.13万元,占68.05%。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0.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万元。2023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59.57万元,减少6.3%,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国有资产评估处置费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2.4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0.76万元,占94.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万元,占2.93%。卫生健康支出7.69万元,0.81%。住房保障支出16.1万元,1.69%。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减少59.57万元,减少6.3%,主要是压减了国有资产评估处置费用等。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4.3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31.5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72.78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48.1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财政工作运行,政府投资财政(预决算)评审、财政债券申报、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国有资产评估处置、财政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区财政局“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一致。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区财政局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区财政局2024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支情况
区财政局2024年未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预算。
九、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区财政局2024年未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24年区财政局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7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0.33万元。
2. 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3.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无车辆和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4.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4年区财政局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648.13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 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