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党校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支情况
九、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党校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第一部分: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党校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在职干部理论学习、专业培训、继续教育。
(二)机构设置
西洞庭党校为全额拨款、报帐制行政单位。
单位现有全额拨款在职人员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行政退休人员3人。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共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委员会党校单位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党校2025年所有收入、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党校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为承担党员培训及“农民大学生”培养的专项资金。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
党校2025年收支总预算77.72万元。
1. 收入预算。2025年收入预算7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72万元,占100%(经费拨款77.72万元,占100%)。2025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65万元,增加3.4%,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标,人员支出增加。
2. 支出预算。2025年支出预算7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2万元,占84.56%;项目支出12万元,占15.4%。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万2.33元,住房保障支出4.9万元。2025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65万元,增加3.4%,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标,人员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7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万元。2025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65万元,增加3.4%,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标,人员支出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党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7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53.6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2.08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 项目支出:党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党员培训及“农民大学生”培养的专项资金。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党校“三公”经费预算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压减了公务接待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党校2025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党校2025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支情况
党校2025年未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预算。
九、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党校2025年未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25年党校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7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65万元,增加3.4%,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标,人员支出增加。
2. 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党校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党校无车辆和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4.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党校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77.72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 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党校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