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的意见》(湘发〔2018〕1号)、《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常发〔201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管理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区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升;农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现行标准下所有贫困人口整体脱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兴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三、主要工作
包括五大方面工作;一是大力推进产业振兴。主要是围绕优质水稻、高效果蔬、健康水产三大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努力打造农业品牌,不断夯实基础设施,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大力推进生态宜居。主要是按照“一拆、二改、三清、四化”和“三面五清”的整体要求,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规范村民建房,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打造宜居美丽乡村。三是大力推进乡风文明。主要是围绕加强道德建设、倡导文明新风、繁荣公共文化三大任务,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促进农民文明素质稳步提升和农村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四是大力推进治理有效。主要是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基层党建,规范国有资源资产管理,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五是大力推进生活富裕。主要是以惠民生为根本,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确保如期建成小康社会。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管理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设立区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导考核全区乡村振兴工作。建立区领导联点负责,部门后盾支持,街道(镇)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健全投入保障制度,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三是严格考核督查。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