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负责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制定及落实;
3、负责编制招商引资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
4、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审查、实施、管理、服务、上报、统计、汇总、总结等工作。
5、负责项目洽谈及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招商引资政策的落实。
6、负责各类招商活动的组织和协调;
7、负责招商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发布;
8、负责公关工作,保持和客商信息沟通和友好往来;
9、负责为投资企业代办各类手续、协调各种问题;
10、负责区内企业沟通联系、信息收集工作;
11、负责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招商局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为一般预算拨款;支出包括招商局基本运行的经费,还包括招商引资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480604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480604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480604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480604元。
三、一般预算拨款支出
2015年一般预算拨款收入480604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工资金福利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304806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社会保费。
(二)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54405元。包括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其中专项业务经费包括部门招商专项业务费150000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13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