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管发〔2023〕3号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工业企业技扩改奖励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扶持现有企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引导全区工业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根据《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新发展阶段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西管发〔2022〕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除电力、热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以外投资项目,下同)设备奖补,是对我区工业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的具体政策。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是指办理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纳入本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库,包括建设性质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全部工业投资项目,以及扩建、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项目中属于技术改造的工业投资项目。
第四条 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设备奖补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简便操作的原则,根据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总额控制。
第二章 奖补方式标准和申报条件
第五条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设备奖补是对设备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新增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设备(含软件)购置金额是指申报项目新购置生产设备、研发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和节能环保设备等支出金额(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入账金额)。根据企业提供的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第六条 企业申请技术改造设备奖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西洞庭管理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企业申报项目应按照《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在区发展改革统计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项目实施地在本区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奖励额度以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之日起至申报之日止期间发生的设备(含软件)购置发票为核定依据,每个项目只能申报一次技扩改奖励。
(四)技改项目根据项目行业类别及实施内容需要,提供环评、能评、安评文件。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七条 企业申请
(一)企业向区科技工信局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资金申请报告,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带原件审核,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逐页填写“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
(3)企业申报项目设备购置明细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购置合同、付款凭证;
(4)真实性承诺;
(5)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第八条 材料审核
(一)区科技工信局向区审计局提交申请,区审计局负责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和申报资料进行审计,由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
(二)区科技工信局会同区商务局、区财政局与区审计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技术改造项目,区科技工信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以及分管科工、财政的区领导出具工业企业技扩改奖励审核意见。(详见附件《西洞庭管理区推动发展阶段园区高质量发展奖励审核表》)
第九条 资金拨付
区财政局根据《西洞庭管理区推动发展阶段园区高质量发展奖励审核表》及企业的佐证资料复印件进行资金拨付。
第四章 责任分工
第十条 区科技工信局负责组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核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会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依法依规开展审核工作,资金安排严格按照〔2022〕1号文件执行。
第十一条 区财政局区负责核实企业提供的发票、购置合同、付款凭证,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予以认定,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第十二条 区审计局负责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和申报资料进行审计,并对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三条 区商务局负责审核招商合同中有无禁止性规定。
第十四条 申报企业对其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获得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资金的企业应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科工、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等行为,停止其奖补资金申报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区科技工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细则时效与西管发〔2022〕1号文件一致。
附件:西洞庭管理区推动新发展阶段园区高质量发展奖励审核表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