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洞庭管理区城区综合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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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管办发〔2024〕11号

 

各街道(镇)、部委办局、企事业及驻区单位:

《西洞庭管理区城区综合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129

 

西洞庭管理区城区综合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区党委、管委工作部署,为推进全区美化、净化和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城市管理,规范综合秩序,提升市容市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西洞庭管理区城区综合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春华

副组长:郭 蕾、彭小林、蔡 军   

成员单位:区组宣部、教育局、科工局、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住建(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西投公司、融媒体中心、公路处、龙泉街道、金凤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按方案要求落实工作。

二、整治目标

通过联合执法,实现城区(园区)面貌整齐划一、秩序井然。力争城区综合秩序整治效果达到“四个一样”(即雨天和晴天一样,晚上和白天一样,非工作日和工作日一样,背街小巷、次干道和主干道一样)。

三、整治范围

1.城区:北至益阳路,南至长沙路,西至双峰路、樱花大道,东至沅澧大道。

2.园区:北至周西公路,南至益阳路,西至桃江路,东至农垦大道。

四、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整治乱停乱靠

具体内容:

整治城区(园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确保车辆停放有序、规范。

具体措施:

1.机动车有序停放于机动车位,禁止异向停车及不规范停车。

2.非机动车(自行车、三轮车、二轮电动车)停放在人行道停放区,首尾一致、车头朝外。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撤除停车泊位。

(二)整治乱堆乱摆

具体内容:

1.临街门店、住户在门外摆(堆)放物品,在外墙吊挂物品占道经营等现象;

2.各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及产生垃圾影响市容环境现象;

3.小街小巷占道经营、乱堆乱摆现象。

具体措施:

1.所有门店不得出店门经营,以劝导为主,处罚为辅,对不听劝阻者依法暂扣物品,实施行政处罚。

2.推进疏堵结合管理方式,临时摆摊点规范化设置并加强监管。

3.临街门店和住户门外摆(堆)放的有碍市容的物品,一律予以清理。

(三)整治乱贴乱挂

具体内容:

1.城区(园区)乱拉、乱挂各类标语、宣传横幅行为;

2.沿街门店、广场、单位和个人乱拉挂遮阳布、乱晾晒衣物、随意架设遮阳棚等行为;

3.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

具体措施:

1.各类宣传横幅、标语广告一律不得悬挂。

2.清理、拆除沿街门店、广场、单位和个人乱架设的遮阳棚和可移动广告牌,清理店门前用于插设遮阳伞的水泥墩,对在绿化带及公共设施上晾晒衣物的行为予以取缔。

3.清理整顿影响市容的各类招牌、标识牌,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标识的门店、单位和个人,督促其规范设置并补办手续;严重影响市容的,劝导自行拆除;拒不整改的,依法强制拆除。

(四)整治乱扔乱倒

具体内容:

1.行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饮料瓶等废弃物的行为。

2.门店乱扔包装物、乱倾倒潲水等行为。

3.住户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

具体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居民环境卫生意识。

2.开展乱扔乱倒行为的教育、劝导和制止工作,对经教育拒不整改者,按照规定实施适当处罚,确保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美化一处。

(五)整治乱搭乱建

具体内容:

控制增量,消除存量。整治区域内严禁违规搭建铁皮棚、钢架棚、板房、偏屋等。

具体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普及违法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

2.强化控违巡查监管,早发现早制止,防止出现新增违建。

3.对未经审批擅自搭建、设置的,督促其自行拆除;对确需临时搭建、设置的,需事先申报,并按照批准的时限、地点和要求设置,到期后自行拆除。

五、责任分工

(一)区组宣部、融媒体中心要加大宣传力度,对社会各界关于城区综合秩序整治好的反响,要积极采访报道并广泛转发,做到宣传先行;对各类违规情况要大力曝光并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发布。

(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主次干道及小街小巷的清扫及保洁;负责整治区域内非机动车及人行道以上机动车停放管理与违停处罚;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及小街小巷井盖的管理与维护;负责整治区域内路灯等市政设施的维护和损毁查处;对货运车辆在公路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必要措施,造成货物抛撒、遗漏、飞扬、散落等污染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及家属违规停车宣传,出现违规停车的,通过信息平台曝光乱停乱靠行为,并通报到本人及所在单位。

(三)区财政局负责做好保障,将罚没收入按比例返还给交警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区教育局负责校车、教职员工及学生车辆有序停放。引导学生并督促家庭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

(五)区科工局、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企业员工车辆有序停放宣传;负责录入全区所有园区企业员工车辆信息,不准违规停放,对员工违停情况通报到企业。

(六)区住建(交通)局负责公交车、营运车辆有序停放的管理;督促全区建筑工地车辆有序停放;督促公交营运主体做好公交站台的清洗与维护;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车辆有序停放管理。

(七)公安分局负责整个执法过程中的纠纷调解,确保执法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撬锁、破坏执法车等损坏执法工具,及阻碍执行公务或现场殴打执法人员的,依法依规、从严从快给予惩处。负责人行道以下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的整治;负责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城市道路隔离护栏等各类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八)西投公司负责利用棚改闲置土地,根据实际需求,建成简易临时停车场;负责广告位的清洗与维护;负责园区人行道及井盖的管理与维护。

(九)公路处负责破损路面的修复与清理;负责城区绿化的管养与维护。

(十)龙泉街道、金凤街道负责对辖区出店(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不听劝阻者报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罚。负责辖区内其他“五乱”行为的整治与宣传。

六、整治重点

各单位要坚定整治决心,加强配合密度,做到整治有力度,秩序有好转。

(一)综合施策,齐抓共管确保停车泊位充足

1.区住建(交通)局、交警大队、西投等相关单位参与,对现有停车泊位进行再论证、再优化,以便民为原则,增加停车位数量。

2.完善基础设施,便于非机动车规范停放。

3.规范整治区域内所有的标识标牌,确保空中标识整洁有序。

(二)加强曝光,提升整治行动知晓率

1.公职人员车辆违停信息由城区综合秩序整治工作办公室通报到各个单位。

2.园区企业员工车辆违停信息由园区办通报到各个企业。

3.对已贴条及通过摄像设备录入违规的机动车,公安分局要加大曝光力度,原则上每月曝光一次。

4.对阻碍城区综合秩序整治执法的人员进行拘留或警示教育,由公安分局进行曝光,有单位的人员通报到单位。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制定实施方案,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西洞庭管理区城区综合秩序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发放《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为下阶段集中行动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2月1日—2025年3月31日)。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组织人员集中力量,针对存在问题,重拳出击,标本兼治,积极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开展,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25年4月1日以后)。各责任单位组织对前阶段整治工作进行小结,找出薄弱环节,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实行一周一通报。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区综合秩序整治工作是巩固拓展创卫成果、推进和美西洞庭建设的重要抓手,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确保城区综合秩序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自身职责,按照既定目标、任务落实。相关单位要明确主体责任,强担当、善作为、敢碰硬、疏堵点、除盲点,高质量推进城区综合秩序整治工作。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切实立足职能,分工合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治的强大合力,推进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认真抓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职人员和居民对城区综合秩序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其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对整治行动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确保如期完成城区综合秩序整治工作任务。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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