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背景
该文件由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旨在调整收回国有农用地的补偿标准,以保障被收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主要依据包括:
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收回国有农场农用地有关补偿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9〕850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
3.《常德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湘政发〔2024〕1号文件的通知》(常自然资发〔2024〕3号)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补偿标准构成
(二)补偿标准计算
(三)不同地类的补偿调整
(四)社会保障资金
(五)各村(社区)具体补偿标准
(六)执行时间
(七)特殊规定
租赁经营的农用地被收回:未参加2002年税改的农户,可参照本村税改政策享受安置补助费。
该文件调整了西洞庭管理区收回国有农用地的补偿标准,确保补偿合理、透明,并兼顾农民社会保障需求。主要特点包括:
1. 补偿标准统一为70,000元/亩,但不同地类适用不同系数。
2. 安置补助费计算方式特殊,因人均承包面积较高,实际补助低于周边乡镇。
3. 10%补偿费用于社保,保障农民长远利益。
4. 2024年1月1日生效,新旧标准衔接明确。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征地拆迁工作协调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