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政策解读

2025-09-11 09:01 来源: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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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

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原则

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由各起草单位负责提出清理建议,区司法局负责汇总、审核。一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或者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替代的,予以废止;二是有效期未满,但所调整对象已经消失或者任务已经完成不需要继续施行的,宣布失效;三是文件有效期即将届满,但经评估确认文件有继续保留的必要并且文件内容合法的,重新公布;四是文件尚在有效期之内,并且其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均合法的,在原有的文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三、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为5年。因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需要超过5年的,最长不得超过10年。标注“暂行”“试行”和部署阶段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不超过2年。专用于确认现有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性、废止原有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停止某项制度实施等的规范性文件长期有效。

起草单位应当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进行评估,认为需要继续执行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重新登记、编号和公布,并重新计算有效期;需要修改后继续实施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进行修改,并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重新登记、编号和公布,重新计算有效期。

四、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经清理,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废止2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公布2件规范性文件,确认11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按原有的文件有效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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