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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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TDR-2025-00004

西管发〔2025〕4号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街道(镇)、部委办局、企事业及驻区单位:

为加强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区管委研究,决定废止《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常政发〔2019〕5号)的通知》(西管发〔2020〕2号)、《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西洞庭管理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西管发〔2021〕3号)2份规范性文件。

上述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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