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洞庭管理区城区养犬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解读

2020-09-04 17:15 来源: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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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文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1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成立全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区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曹吉飞任组长,公安分局局长王继宗任副组长,区组宣部、区政法委、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市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龙泉街道、金凤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陈昊东负责协调工作。

公安分局为城市养犬规范管理的牵头部门,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参与养犬管理工作,明确任务分工。

三、主要工作

全区城区养犬集中整治工作共分为4个步骤:

1、宣传发动(7月—8月中旬)。

2、集中整治(8月中旬—9月下旬)。主要工作为:1、开展执法检查。一是对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二是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犬声扰民问题。三是集中整治涉犬经营单位。2、设立犬只留检场所。3、开展犬只留检

3、集中登记(9月下旬—11月下旬)。主要工作为:1.录入犬只信息2.强化规范免疫。3.发放证明牌照。

4、长效管理(2020年12月起)。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完善工作机制,实施综合治理。

3、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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