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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洞庭管理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6-06-01 16:07 来源:西洞庭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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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管办字〔2016〕18 号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洞庭管理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镇)、区直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西洞庭管理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


西洞庭管理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计划》,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处罚力度,完善环境质量长效管理体制机制,迅速扭转当前我区空气质量下降的态势,争取全年优良天数280天以上,力争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

1.加快推进全区天然气管网建设。2016年完成园区建成区天然气输送管道的铺设工作。(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2.淘汰园区燃煤小锅炉。2016年底前完成园区建成区内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工业园区以及产业聚集地区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3.年度工业大气污染防治项目。2016年底前完成园区10蒸吨以上锅炉实施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提标改造。(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4.工地扬尘控制。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六必须、六不准”的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管理制度,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监测,严禁超标排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5.道路扬尘控制。健全环卫收运体系,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全部实现密闭运输。推进我区新型渣土运输车的升级换代工作,严禁渣土运输过程的遗漏撒落,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等低尘作业方式,加大洒水降尘力度,继续提高城区道路机扫率,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6.餐饮油烟治理。2016年10月底前完成2015年“示范一条街”油烟整治工作。城区大中型(3个灶头以上)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餐饮场所全部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对不按规定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群众投诉强烈、选址严重不当的餐饮企业,责令停业整治或关闭,卫监部门吊销卫生许可证。(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7.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城区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落叶等城市清扫物。(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8.禁止秸秆焚烧。区管委划定并公布秸秆禁烧区范围,建立并严格执行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禁烧责任落实到街道办(镇),力争禁烧区内无秸秆焚烧火点。(责任单位:各街道办(镇)、区农业局)

(二)加大执法打击力度

区直各部门根据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职责分工,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1.环保部门负责对未完成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业废气污染治理、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餐饮油烟治理任务的实施处罚。对区内未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烧小锅炉关闭或改烧清洁能源任务的单位实施处罚,并组织拆除燃煤锅炉。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餐饮业主,责令改正,实施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2.住建部门负责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行为实施处罚。区住建局制定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行动方案。每月对每个在建工地开展巡查不少于两次,对重点工地派专人驻工地定点值守,开展施工扬尘监测,对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施工单位实施处罚。环保部门依法开征建筑工地扬尘排污费。

3.城管部门负责对渣土运输过程中扬尘污染行为、露天焚烧垃圾行为实施处罚。制定道路扬尘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加强镇区渣土运输管理,对不按规定密闭运输、沿路遗漏撒落渣土的车主实施处罚。城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打击露天焚烧垃圾整治行动,对不听劝阻多次露天焚烧垃圾的实施处罚。

4.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违反限行规定和未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的车辆实施处罚。

5.公安部门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阻挠职能部门正常执法的,加大依法打击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区管委会副主任彭小林任组长,区环保局局长龚永利任副组长,区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局长龚永利兼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大队长毛文泽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明确责任。各街道办(镇)是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明确重点整治项目以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确保实效。各项任务牵头单位在全区范围内组织推进该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扎实完成该项工作,由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相关单位进行考核,每月30日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和考核排名情况报领导小组。

(三)加大投入。区环保局制定《西洞庭管理区园区小锅炉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区办公会研究,区财政出台奖补政策,对燃煤小锅炉煤改气、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奖补资金纳入年度预算。

(四)协调联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调度,区直相关部门要求严格落实,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城管、环保联合执法,整治夜市摊点,禁止其临街排放油烟;

(五)公众监督。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力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造成大气污染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曝光。区环保局(举报电话:0736-7508028)负责受理查处全区群众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