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2-08-18 10:05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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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文背景

上级有明确规定。2019年1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实施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补短板工程。2020年5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强调要把满足国内需求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建设完整的内需体系,逐步形成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启动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

二、方案依据

根据湘农联(66)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三、主要内容

《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共八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脱贫地区为重点,依托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设施建设,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健全农产品供应链。

(二)基本原则。共四个原则,分别是统筹布局、突出重点;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科技支撑、融合发展;规范实施、注重效益。

(三)建设目标。支持我区符合要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基础设施建设。

(四)建设重点。建设重点主要包括了实施范围、实施主体及补助标准三个方面。

(五)建设内容。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设施类型和规模,在产业重点镇和中心村鼓励引导冷链设施建设向田头市场聚集。

(六)实施程序。明确七大实施程序:项目申报、过程审核、资质审核、开工建设、竣工验收、资金兑付、强化监督检查。

(七)进度安排。严格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

(八)保障措施。明确五大保障,分别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严格风险防控、加大宣传示范及严格资金管理。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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