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洞庭管理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返乡创业优质初创企业) 评选实施细则通知
西洞庭管理区各企业、农村合作社:
为进一步落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吸引鼓励推进返乡创业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常人社发〔2023〕3号),按照部署安排,现制定《西洞庭管理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返乡创业优质初创企业)评选实施细则通知,现将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创业处于起步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小微企业(农村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建筑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除外)。
(二)初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在西洞庭管理区内登记注册,创业时间在6个月以上、5年以内(如2023年申报需在2018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前注册)。
(三)初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合法正常经营,经济社会效益良好,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且信用记录良好。
(四)初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稳定就业不少于2人、吸纳带动就业10人以上;在稳定和带动就业的人员中,大学生、脱贫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比例较高,科技含量高,创业大赛获奖的企业可优先推荐: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15个新业态的创业企业、返乡创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新业态行业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发改高技〔2020〕1157号)。
(五)创业人员在乡镇创办的小微企业(含农村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可放宽推荐条件。
(六)成功创业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可放宽推荐条件(带动就业放宽至5人)。
(七)获得省市“双百资助工程”奖励的个人或企业,及已获得市(区)“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的实体不得再申报(含申报企业法人代表、股东,经营地址、项目一致,法人代表变更的情形)。
(八)《西洞庭管理区2023年度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返乡创业优质初创企业)计分表》中市评审计分不低于80分。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创业就业简要事迹、取得的成果及亮点等,以直述的方式呈现创业者奋斗进取的精神风貌,传播创业创新正能量(1500字以内)。
(二)申报主体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个人信用记录、企业信用记录。
(三)申报材料
1.《西洞庭管理区2023年度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返乡创业优质初创企业)申报表》(附件1);
2.《西洞庭管理区2023年度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返乡创业优质初创企业)计分表》(附件2);
3.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应每项考评指标的证明材料;
4.鼓励提供VCR视频介绍,时长控制在3分钟之内;
5.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申报前6个月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个体工商户可提供其他佐证),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
符合西洞庭管理区2023年度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返乡创业优质初创企业)申报条件的实体,可向西洞庭管理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申报。
(二)择优推荐
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对象进行集中审查、核实,填写《西洞庭管理区2023年度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返乡创业优质初创企业)申报表》《西洞庭管理区2023年度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返乡创业优质初创企业)计分表》,并将提交申报的资料汇总后,于10月31日前提交至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
(三)量化评选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严格依据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申报奖励条件,在全区范围内坚持同一尺度标准和公开公正原则,组织创业指导专家实地考察,根据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择优评定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候选名单。
(四)网上公示
对拟入选的西洞庭管理区2023年度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返乡创业优质初创企业)的实体,在西洞庭管理区官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联合行文公布,确保推荐过程公开公正,评定结果公平公正。
四、奖励方式
对评选为西洞庭管理区2023年度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返乡创业优质初创企业)的实体,园区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农村合作社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
附件:附加1、2.docx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财政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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