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绩效评价报告

2023-12-21 11:49 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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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精神,受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财政局委托,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及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用于保障城镇企业职工离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湖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社会保障中心(以下简称区社保中心)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2. 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主要来源于用人单位及企业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分级管理原则,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筹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管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执行全省统一政策,支付待遇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或者养老生活补助金;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等。

3.基金资产负债情况

2022年12月31日,西洞庭管理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总额4518.69万元,负债总额142.63万元,净资产总额4376.06万元。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

期末余额

负债及净资产

期末余额

支出户存款

4368.95

暂收款

142.63

暂付款

149.74

负债合计

142.63



统筹基金

4376.06



净资产合计

4376.06

资产合计

4518.69

负债及净资产合计

4518.69

4. 基金收支情况

2022年西洞庭管理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672.79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0,475.29万元、利息收入36.48万元、其他收入0.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160.46万元。

2022年基金支出49,435.05万元,其中基础性养老金18,152.50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2,007.96万元、过度性养老金5,455.05万元、离休金8.29万元、退休金9,752.64万元、补贴1,299.95万元、丧葬补助金支出297.85万元、抚恤金支出1,529.7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931.10万元。

2022年基金收支结余1,237.7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376.0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绩效总目标

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参保,规范管理保险基金支出,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养老保险待遇,保障企业职工离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2.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

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42家以上,参保人数14522人以上,全年征缴保险费7637万元以上。

(2)质量指标

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基数和费率征缴,征缴标准合规率100%;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准确率100%。

(3)时效指标

职工退休认定核准及时率100%,养老保险待遇每月25日前发放到位,发放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

基金支出规范合理率100%。

(5)效益指标

①积极推进征缴扩面,实现应保尽保。

②足额发放养老待遇,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

③保障基金安全、稳定、可持续运行。

④满意度。参保对象和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接到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特点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于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4日进行了现场评价。执行的主要工作步骤为:听取基金运行情况介绍;收集查阅参保登记、退休核准、丧葬补助、待遇支付等相关档案资料,审核基金收支情况,访谈基金管理、参保征缴、待遇审核、内控稽核、信息管理等部门负责人,通过现场询问和电话调查方式,对213名参保对象和社会公众进行问卷调查;与区财政局、区社保中心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项目特性,将因监管不力发生重大基金损失和存在重大违纪违规行为作为否决性指标。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0.5分,评价等级为“良”,得(扣)分明细如下:

项目决策总分15分,实得8分,扣7分。扣分明细:

1. 预算绩效管理未落实,未申报绩效目标,扣6分。

2. 基金执行缺少预算控制,扣1分。

(二)项目过程总分25分,实得18.5分,扣6.5分,扣分明细:

1. 补助资金到位不及时,基金往来长期未清理,基金账务处理不及时,扣4.5分。

2. 基金收支未公开,信息共享程度不够,扣2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总分30分,实得27分,扣3分,扣分明细:

1. 1个月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不及时,扣0.5分

2. 5例退休核准不及时,扣2.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总分30分,实得27分,扣3分,扣分明细:

1. 基金运行缺口较大,自身无法实现平衡,扣2分。

2. 基金欠费追缴力度不够,扣1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立项,立项依据充分,程序完善。区社保中心为全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

2.绩效目标

区社保中心未申报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小组根据市人社局下达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征缴任务和基金历史运行情况梳理形成本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3.资金投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全省及省本级、市州、县市区基金预算由省级社保经办机构会同省级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编制。但区社保中心未取得预算数据,基金运行缺少预算控制和约束。

(二)项目过程情况

1. 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上级补助根据《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责任分担办法》下达,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合规性

西洞庭管理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各项支出由经办人申请、业务和财务复核、中心主任审批。基金支付方向符合规定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

2. 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区社保中心在基金财务管理方面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2017〕28号)、《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并建立了《西洞庭管理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养老保险待遇执行全省统一政策,按规定的经办程序办理。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各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费根据职工人数、工资水平和规定费率申报缴纳,按月征缴统一存入基金收入户。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纪或满足其他退休条件时向区社保中心申请办理退休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手续,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从办理退休手续之下月起按月计算发放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管控程序基本落实,但存在基金收支未公开,信息共享程度不够等问题。

(三)项目产出情况

1. 数量指标

截至2022年末,西洞庭管理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46家,参保人数15834人,全年征缴保险费10475.29万元。目标完成。

2. 质量指标

经现场审核,各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费基本按规定基数和费率征缴,征缴标准合规率100%,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准确率100%。目标完成。

3. 时效指标

经现场审核,部分职工退休认定核准不及时,10月份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不及时。目标未完成。

4. 成本指标

经现场审核,基金支出规范合理率100%。目标完成。

(四)项目效益

1. 积极推进征缴扩面,实现应保尽保。区社保中心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扩面工作,2022年全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数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4家和1312人,增长率分别为2.82%和9.03%,养老保险费征缴额较上年增加了302.29万元,增长2.97%,逐步扩大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目标完成。

2. 足额发放养老待遇,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区社保中心积极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全年按期、足额、准确的发放退休职工养老待遇,有效保障了退休职工基本生活来源,维护了社会稳定。目标完成。

3. 保障基金安全、稳定、可持续运行。202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10,475.29万元,全年支付各项养老待遇49,435.05万元,基金运行缺口较大,自身无法平衡,过度依赖上级补助。目标未完成。

4. 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参保对象及社会公众满意度90.70%,目标完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落实稽核内控工作,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区社保中心根据《常德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办法》(常人社函〔2022〕20号),组建成立了业务稽核部,负责业务稽核、疑点数据核查、多领冒领待遇追缴等工作。坚持风险防控常态化,落实重点业务、高风险业务定期抽查工作,抽查业务达到所有业务量的15%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 预算绩效管理未落实

区社保中心未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申报2022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绩效目标,不符合《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社〔2022〕65号)第五条和《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相关要求。

原因分析:区社保中心缺乏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了解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区财政局未压实项目单位绩效责任。

2. 基金执行缺少预算控制

2022年西洞庭管理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未形成年度预算,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要求。

原因分析: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湘政发〔2019〕11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全省及省本级、市州、县市区基金预算由省级社保经办机构会同省级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编制。但区社保中心未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未取得基金年度预算数据,基金运行缺少预算控制和约束。

3. 补助资金到位不及时

根据《常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省、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常财预〔2021〕215号),2021年12月市财政局下达了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补助779.48万元,相关资金2022年9月才拨付至社保专户。

原因分析:区人社局与财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反馈不及时,未及时申请拨付补助资金。

4. 基金往来长期未清理

截至2022年末,西洞庭管理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账面暂付款149.74万元,暂收款142.63万元,相关往来已形成3年以上。

原因分析:基金往来未建立定期核对清收机制。

5. 基金账务处理不及时

2022年6月基金账户收取银行存款利息9.26万元,2022年10月才记账。

6. 基金收支未公开

区社保中心未向社会公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未落实《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的要求。

原因分析:对相关管理要求不了解,未有效落实。

7. 信息共享程度不够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系统未与工商、税务、公安等信息系统链接,无法查询注册登记企业、参保企业实际用工人数及工资数、待遇人员存亡信息,不符合上级要求的“实现社保与税务、工商、公安、银行等系统的一体化衔接”规定。

8. 个别月份待遇发放不及时

2022年10月份养老保险待遇于10月26日发放,不符合每月25日前支付待遇的相关要求。

原因分析:上级补助到位不及时,业务审核办理未按期完成。

9. 退休审批核定不及时

经核查职工退休及养老金核准档案,于某民2022年7月退休,12月才完成养老金核定工作;夏某君2022年8月退休,2023年1月才完成养老金核定工作;赵某华2022年12月退休,2023年3月才完成养老金核定工作。以上职工办理退休手续至完成养老金核定并领取退休待遇均间隔3个月以上。

原因分析:主要因当年度企业基本养老待遇计发基数发布较晚,影响了养老金核定工作的开展。

10. 欠费追缴力度不够

截至2022年底,西洞庭管理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还有536.06万元历史欠费未追缴到位,其中广之益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欠费77.77万元、常德市欣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欠费49.78万元,欠费时间均已达3年以上。

原因分析: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环境变化影响,管理区企业经营效益不佳,部分欠费企业已停产倒闭。

六、有关建议

(一)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责任

区社保中心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学习,提高单位绩效意识,落实单位绩效责任,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社〔2022〕65号)政策要求,申报社保基金绩效目标。

(二)加强基金预算管理

区社保中心应根据《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办法》,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获取经审核批准的基金年度预算数据,依据年度预算加强预算执行和偏差分析,提升基金预算管理水平。

(三)规范基金管理

一是及时申请补助资金。区社保中心应加强与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工作,关注补助资金下达动态,根据上级补助下达情况及时申请拨付,提高资金到位时效。二是清理基金往来。区社保中心应逐项清理核实相关基金往来性质和形成缘由,甄别情况,分清责任,核对清收,因账务处理差错形成的应及时调账处理。三是及时处理账务。当月经济业务应当月记账,保证基金账务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四是落实公示程序。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要求,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和基金收支结余情况,接受公众监督。五是完善信息系统。加强与工商、税务、公安信息系统链接,通过信息共享机制获取各类信息,作为参保登记、待遇审核与内控稽核等工作的信息比对依据,提升基金业务信息化水平。

(四)提升业务办理时效

一是及时发放养老待遇。严格落实规定要求,养老保险待遇应于每月25日前发放到位。二是提升退休审批核定时效。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范,当年企业基本养老待遇计发基数未发布启用前,基本养老金核定应暂用上年度计发基数计算,待当年计发基数启用后再统一重新核定并补发差额部分,避免因计发基数发布不及时影响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五)加大欠费追缴力度

区社保中心应对欠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已破产清算、注销或主体已消亡的企业欠费应按规定程序处理。存续企业应采取有效手段,制定详细追偿计划,根据《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办法》规定及时催缴,必要时向法院申请强制征缴,防范基金损失。

 

附件:1. 2022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表

2. 绩效目标情况表

3.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 调查问卷汇总表

 

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常 德 分 所

2023年12月5日

1.3 附件-调查问卷.docx

1.4附件1-6.xlsx